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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連假前兩天,兒子來電說要回台北跨年。


眼巴巴盼到假期的第二天,他一車載四美眉連夜北上,先回通霄補眠休憩,再上台北帶妹妹參加他小學同學葉曉君的婚禮。遠在十來年前,曾和曉君的媽媽、姊、妹一起到中山堂觀賞傑克˙尼克遜的《愛在心裡口難開》,當時還說有朝一日要參加曉君的婚禮,卻臨時發覺跟好友娜娜的愛女同日于歸,只好向隅。曉君北一女、台大一路成長過程,我全看在眼底——懂事、乖巧又美麗,祝福她幸福美滿。


兒子、女兒和我各自參加喜宴後,在家只晤面不到10分鐘。


 



 


第三天晚上已11:30,我已一覺醒來,他們回來頂樓看煙火,順便回家上洗手間,才又短暫相見。


188秒的101煙火,法式的典雅巧致,稍縱即逝。


兒啊!多保重!我們相約兩個禮拜後,在頭份再見!



 



 


<2011建國百年>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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