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自格友  哈喀嚀<新坡的荷花>  感恩
 

女兒注定得犧牲奉獻?


廖輝英(作家)



 

Q桃園縣蘆竹鄉賴小姐問:


娘家父母年邁,病痛纏身,平常湯藥侍奉、發病送醫、清理大小便,總是急叩女兒,可是所有現金及產業,卻堅持女兒無分,甚至當面說:「女兒就是不值錢的東西。」我們做女兒的活得很累,但再累也要為照顧父母活下去。難道社會演進至此,這種事還是無解?


 


A我的意見是這樣的:


所有兒女都應該共同分擔照顧父母的責任,但是行至今日,很多父母對此事還是冥頑不靈,他們把金錢產業留給兒子,卻要女兒無償無遺產,負起照顧他們老病後生活的責任,因為他們覺得女兒不值錢,是家庭和社會的服務者,理應做為家中苦力,為原生家庭犧牲奉獻而無悔無怨,不管女兒已婚未婚,她們的人生價值都不應悖離這個原則。


老實說,這樣的父母是非常愚蠢、自私而極淺見的。想想看,做父母的以親身作為,教導兒子只享權利,不必盡義務和責任,甚至可以不孝不養親生父母,這種教育會養出什麼樣的好兒子?子孫不肖,再有錢都沒用啊!而且,只存著要役使女兒的心,完全不顧也不體恤她的負擔,這算哪門子父母?


雖然我們的人生,往往因某人的犧牲而得以被成全,但卻沒有哪個人的生命,注定必須要被犧牲!女兒也是人,也有自己的人生要過,像 賴 小姐原生家庭的狀況應該如此解決:由所有兄弟姊妹共同負擔費用,聘請二十四小時看護人員照顧父母(或讓有錢的父母自行出錢負擔,不必留下錢財給兒子──這是很健康正確的觀念)。兒女則共同商定各自探望及陪伴父母的時間,有人自願增加探望次數也可以。這不是很好的方法嗎?哪有獨獨犧牲「不值錢」的女兒?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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