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 




不知是小二還是小三時,(因為同一個溫柔美麗的 詹秀珠老師擔任這兩年的級任),第一次上作文課。老師先告知,說回家要先準備草稿,某某天要寫作文,要帶毛筆硯台來。




為此[處女秀],寢食難安三兩天,草稿依然難產,使出殺手鐧——向老爸撒嬌耍賴,終於老爸捉刀代打的草稿出爐了!




第二天下午作文課,下筆謄寫作文本子之前,同學排隊到老師跟前,老師一一檢查【我的志願】的鉛筆稿。




輪到我時,詹老師面帶笑容道:「這『為人師表』是誰教你的?寫得真好!」「……」支唔囁嚅的我,難以啟口。然而,我很認真的將這篇處女作用蠅頭小楷謄在本子開宗明義第一篇,後來老師給我批個[甲上]




!這了不起才一­百多、兩百不到字的我的作文初體驗,竟然如此達成最高榮譽。




【我的志願】是我老爸為我量身定授的,從此毫無疑惑的,我的打拚努力一股腦兒全然朝這個目標前進。直至高二升高三的暑假初始,父親卒逝,家中經濟頓時崩毀,我更非讀師範公費不可。




從此,我就命中注定做老師這樣過一生,只盼不要[誤人子弟]哩,天長地久有時盡,此愛綿綿無絕期……




 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